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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宁思:界定高收入须慎重 谨防误伤中产

24/10/2016 23:09
标签: 土耳其

近期个税改革再度成为热点,针对有观点称“年收入12万元以上被定为高收入群体,要加税”,多位熟知个税改革的财税专家回应说,这一观点是误读,纯属谣言,12万元不是划分高低收入人群的界限。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,被热炒的“年所得12万元”概念实际出自我国实施10年的个税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。2005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个人所得税的意见,我国建立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制度,12万元只是2006年起自行申报的收入界限,在当时也不是划分高低收入的标准,今后也难以成为高低收入人群划分的标准。有关媒体“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”或“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”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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